前幾天看了一篇文章,提到為人父母所受的傷,其中一項是「不喜歡自己的孩子」。
女兒小時候,我曾經好幾次在對她大發雷霆之後,覺得無法真心的喜歡自己的孩子而感到愧疚與自責,甚至是害怕–害怕自己沒有資格當一個母親。我也聽過一些媽媽提到在生了老二之後,發現老二比老大乖巧與貼心多了,於是不由自主的偏愛老二,但內心卻隱隱的感到不安,對老大總有一份難以言說的歉意。
身為母親,被賦予天生必須具備母愛的責任,當被孩子惹怒而覺得自己不喜歡孩子時,若誤以為自己缺乏母愛,便難逃被罪疚感追索的命運。
小時候,我也是個不討母親歡心的孩子,尤其在青春期,和母親的關係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。
印象中,母親總是橫眉豎目的瞪著我,彷彿我是她的仇人,而我也不甘示弱,對母親很難有好臉色,如此惡性循環之下,母親不喜歡我,我當然也不喜歡她。不過,我倒是沒感覺到母親對我有任何愧疚感,反倒覺得母親一定認為問題出在我身上,因為母親向來對自己很有信心,如果有錯必定是別人的錯,不會是自己的錯。
在我為人母之後,暗中立誓絕不和母親一樣,卻不自覺的走向了另一個極端,那便是無時無刻不在反省與檢討自己,只要孩子有錯就覺得是自己的錯,但當自己努力「改過」卻在孩子身上看不見同樣的「自省能力」時,便感到十分的挫折與生氣。
我選擇了和母親走不同的路,然而,一個擁有成熟與健康人格的人,不會完全複製原生父母的行為模式,也不會刻意要和原生父母背道而馳。慢慢的,我覺察到當我用力的往反方向走時,其實已經不知不覺的走偏了。
如今,我對於在孩子表現出我不認同的行為時,當下無法真心喜歡孩子這件事感到十分自然與平常,那與母愛是兩回事,因為我並不會因為不喜歡孩子的某些行為就全面否定孩子,也不會因此收回對孩子的愛,在表達我的不滿的同時,我仍然關心孩子吃得飽不飽或穿得暖不暖,這就是母愛。
身為母親,除了是一個母親,也是一個人,也會有人性上的好惡,但對孩子的愛卻是不變的,不需要因為不喜歡孩子而有罪惡感,因為那無關乎母愛,只是一種人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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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Lauri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