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波蘭媽媽的一些想法:小孩做錯事,生氣發洩情緒大哭大鬧,要不要安慰?】
最近有朋友問:「小孩如果做錯事,妳會懲罰他嗎?如果他生氣發洩情緒大哭大鬧,要不要安慰?要不要抱他?」
我直覺的反應是:「當然要啊!我是媽媽,我不安慰孩子,誰安慰孩子呢?」
朋友又問:「可是有些媽媽覺得:你做錯事為什麼我要安慰你?她們會覺得孩子做錯事就是該受懲罰,而不是要求爸媽安慰。」
我仔細想了想這個問題,覺得這件事裡面有四個點要分開來看:「做錯事」、「情緒」、「懲罰」和「安慰」。對我個人來說,這四件事同時存在是很自然的。小孩做錯事,被我們責罵、規勸、指出錯誤、懲罰,他當然可能會有情緒。想想看,我們大人聽到別人直言:「你這樣做不對。」都搞不好會惱羞成怒了,小孩何嘗不會?而且,大人還會要求別人言語要委婉,要顧及別人的感覺和面子…大家在指正小孩的時候,一般不會想那麼多啊!可是,這就表示小孩沒有面子、不知道尊嚴是什麼嗎?
我的小孩如果做錯事,我會指正他,告訴他這樣做不好。如果他惱羞成怒有情緒,我會盡可能先處理他的情緒。不過,我要很誠實地說,這只是理論上…因為當我的小孩有情緒,很多時候我也會有情緒(大人的情緒是很容易被小孩原始的情緒挑起的)。如果他吼我,我若剛好沒有耐心,可能會吼回去,或是跟他吵架,然後兩個人都鬧得很不愉快。但是,當我看到他哭得很傷心,或是覺得自己對他太兇、太過分,我會去安慰他、抱抱他。有時候他會拒絕我的安慰,有時候會接受我的安慰。有時候我在氣頭上,沒有能力安慰他,這時候他會去找他爸爸說話(或他爸爸去找他說話),或自己平靜下來,自己去玩,然後之後彷彿沒事一樣和我互動。
但是,我並不會因為我們之間又恢復正常了就把這件事當作沒發生過。如果我對小孩有情緒,對他大吼、態度不好,我一定會道歉。向小孩道歉對大人來說其實很難,因為大人會覺得丟臉(對啊,大人真的很龜毛,自己很難開口道歉,卻要小孩做錯事要道歉)。但是我從很久以前就要求自己:我做錯了,我就一定要道歉。我不覺得我向小孩道歉,就是承認他是對的,或是縱容他犯錯。我為我對他的態度道歉,這和他做錯事、我指正他是完全兩回事。
和小孩道歉之後,我會跟他解釋我為什麼生氣,我不喜歡他做哪些哪些事,會解釋這樣是不對的,希望他不要再犯,希望他向我道歉。有時他會道歉,有時不會,但我不會強迫他要道歉,畢竟道歉應該是一種自由意志的選擇,我做出這選擇不代表他也要,而且,我相信當孩子看到我會誠懇道歉,他也會慢慢學會道歉。
當我們談論懲罰,很重要的一件事是:懲罰的目的到底是什麼?懲罰是教育,讓小孩不再犯嗎?那如果可以用講的讓他理解、接受,是否就不需要懲罰?還是說,懲罰的目的是讓他感到恐懼,讓他記住這恐懼,他以後就會因為害怕而不再犯?這樣子,他真的有理解為何受罰嗎?
懲罰的手段,和懲罰的目的是息息相關的。當大人的目的是教育小孩,他們會採取傷害性比較不那麼大的方式懲罰小孩,比如限制他原本享有的自由和選擇(比如本來可以唸三本故事書,現在只能唸一本,本來可以買玩具,現在不能買),但是這些懲罰都有期限,也有條件(只要行為改善了或知道錯了就不再有限制)。反過來說,當大人的目的是讓孩子感到恐懼,利用恐懼防止他犯錯,他們採用的懲罰手段通常會比較嚴厲而且有傷害性(因為越嚴厲,引起的恐懼就越大),比如用體罰、羞辱、不理不睬,而且這些懲罰很多時候沒有期限,條件也很模糊。
我是媽媽,我的使命是教育孩子,引導他認識這個世界和自己(好巧,今天兒子跑來問我:「媽媽,人為什麼要認識自己呀?」),學習如何在世界中生存、自處、與別人相處,學習如何用語言和別人溝通。我不是來審判孩子的,也不是來威嚇孩子的。再說,我也不相信審判和威嚇可以達到教育的目的。我寧可讓孩子學習什麼是同理、尊重和負責,但要教會他這三件事,我必須先同理他、尊重他,負起我對他的教育責任,這樣他才能從我身上學習。
我常常在想:如果孩子做錯事就不能受安慰,那大人做錯事的時候怎麼辦呢?大人也不是完美的。我不完美,但我依然值得被愛。我的孩子也不完美,但他也值得被愛。
※ 本文已取得作者同意轉載。
作者:遜媽咪交換日記